“人肉”第一案逼出搜索尺度?
■诉网站侵权,立案很困难
■被告辩称:搜索坏人怎么能算网络暴力?
■网友期待“负心人”下场 反感提及“网络暴力”
■法院两次研讨三次开庭欲辨难题
◎文/本报记者 陈万颖 ◎图片来自网络(除署名外)
“人肉搜索第一案”正在艰难进行中。今年初轰动一时的北京女白领因丈夫出轨跳楼自杀一事有新进展。其夫王菲遭遇网友“人肉搜索”,个人信息被公开于网络,生活受到干扰,进而起诉网站,这是我国法院第一次受理此类网络侵权。受理该案的朝阳法院在首次开庭后发现案情复杂,遂将一个法官审理的简易程序升级至合议庭审理的普通程序,还在6月26日召集包括互联网、法学专家在内的研讨会,7月9日召开54名法官联席会议。
网站的义务该如何界定?网络上究竟什么算隐私?保护个人利益和维护集体言论自由之间如何平衡?烈女子纵身一跃引发的道德审判,最终或将演变为一场对互联网言论尺度的审判。
背景
姜岩是一个31岁的北京女子,她的年龄永远地定格在了2007年12月29日。那晚,她从北京家里24楼的阳台纵身跃下,身亡。随即,她的名为“北飞的候鸟”的博客被网友根据事先约定按时打开,这个从去年10月就被主人姜岩关闭了的博客,记载了丈夫王菲的出轨及自己内心欲挽回而不得、欲弃之而不舍的煎熬,并隐晦地表达了轻生的念头。
博客的内容被网友在各大网站上传播开来。大旗网曾于2008年1月10日刊载专题报道;天涯论坛也于当日发表《大家好,我是姜岩的姐姐》一文;姜岩的同学张乐奕于1月11日注册了“北飞的候鸟”网站。这3个网站上的部分文章均披露了王菲、东方(网上认为的“第三者”)的真实姓名,以及王菲的工作单位、居住小区,还提到“王菲一直不露面”、“王菲另有新欢”等内容。
被姜岩的叙述和遭遇深深震撼的网友谴责王菲和那位“第三者”之余,非常迅速地启动了“人肉搜索”。王菲和“第三者”的工作单位、住址、电话等信息全部被找到。有激愤的网友开始采取“电话骚扰”、“登门涂字”等做法,王菲的生活受到极大干扰,王菲也迅速被原工作单位辞退。
2008年3月,王菲将大旗网、天涯网、北飞的候鸟三家网站告上法庭,首次将“人肉搜索”和“网络暴力”推向司法领域,催生出“人肉搜索”中国第一案。
人肉搜索很迅猛 立案起诉很困难
■“人肉搜索迅速将他打倒在地”
“我感觉他是挺老实的一个人,不是那种油嘴滑舌的样子。但是讲话比较小声,小心翼翼的。”7月28日,原告王菲的代理律师张雁峰向《青年周末》记者如此评价初次见面时的王菲。
原告王菲,至今仅仅接受过一家电视台的访问,而且以背影示人。但王菲的照片、工作单位、家庭地址、私人电话等信息,今年1月份在网络上是沸沸扬扬。
最早的开端是今年1月10日,两个普通网友将王妻姜岩开放的博客内容发表到天涯论坛的“娱乐八卦”版,内容包括王菲的职业、“第三者”身份、合影、所供职的公司地址等。当天下午,就有网友根据文中提及的线索,确定了王菲和“第三者”所在的公司名称,网友们开始往该公司打电话,要求其做出表态。
1月11日晚上8点,该公司就在天涯“娱乐八卦”版上发布声明,表示王菲和“第三者”已经离职。
期间,由于姜、王两家尚未达成一致,姜岩仍未入土为安。王菲的态度引发了网友们更大的怒火。
1月16日,众网友到王菲家进行“讨伐”,在家门上涂写了“逼死贤妻”、“血债血偿”的大字。
王菲的律师张雁峰对网友所作所为的评价是:“在一个人毫无准备的时候就迅速地将他打倒在地,并没有给他解释的机会。”
■王菲尝试着解释但适得其反
事实上,王菲试着解释过。1月12日,王菲使用了stigmata2000 这个ID,在天涯上发表了一篇替自己辩护的帖子:《随着警方,网络监管局以及律师事务所的介入,真相会很快澄清》
在这个帖子里,王菲并没有亮明自己的身份,而是用第三人称的写法,试图告诉网友是姜岩的过错导致他们婚后感情不和,最后酿成悲剧,并称:“正义只存在于现实中”。
可网友们随后的跟帖让王菲大出意外:
“天啊,我是真的愤怒了!你怎么不再继续编造一些更无耻的话出来呢?” ——freezingcc 2008-1-12 1:42:21
“多牵强的一篇东西, 有点常识的人都能分辨。如果她像你文中所说的性格,也就不会走到自杀的地步了。网友没你们想象中那么笨。”——雨季向日葵 2008-1-12 1:55:17
律师张雁峰一开始非常不能理解王菲要起诉的做法。“当时是2月份,网上对这件事的关注度已经弱很多了,这时候再出来起诉,就算赢了,可能也不太好。”
但王菲向他提起自己匿名发的这个帖子,他认为在网络上自己已经不可能说话,想要澄清事实,只能用诉讼的方式了。
■王菲曾考虑过起诉妻子的姐姐姜红
今年二月份的一天,身处于争议漩涡中的王菲,只身一人来到了张雁峰的办公室。随身还带来了他下载打印的一些网页,都是些网友对他的攻击性语言。“能告吗?”他问张律师。但要告谁?告什么?都没有明确的想法。
告首先把妻子博客内容发布到公共论坛的网友?张雁峰否决了。“中国的网络并非实名制,就算有了ID,能一定找到这个人吗?是不是还得借助公安的力量?太麻烦了。”
妻子姜岩死后,一个名叫“再见即是永恒”的ID以姜岩的姐姐姜红的身份在天涯社区发布《大家好,我是姜岩的姐姐》,肯定了事件的真实性以及披露了王菲相关家庭身份。
那么,告姜红?
“有两个问题很重要。首先,我们能不能证明那个帖子就是姜红发的?而我们是负有举证义务的。其次,王菲也不愿意和姜家继续闹僵,告姜岩的姐姐,从情感上也说不过去。”
最终,选择了告网站。
“我认为这些信息是违法的,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中规定违法信息网站上不能登载,而且网站经营者有义务删除这些违法信息,这些违法信息在网上挂了好几个月,网站没有及时删除,肯定他有责任,咱就告网站,网站好告。”张雁峰对《青年周末》记者说。
王菲曾告诉张雁峰,他曾于2008年1月10日左右通知天涯社区,天涯社区却只象征性地删除了少量信息,没有按照原告的要求和法律规定履行自己的删除义务。但记者在天涯看到,1月10日,即有网友在版务处理板块中投诉,询问为何删除有关姜岩的帖子。天涯娱乐八卦版的版主解药跟帖解释为:“1.封帖系值班编辑操作,版主无权逆操作。2.值班编辑封帖必有事由,请理解并支持。个人以为,未经同意公布别人生活私隐,且当事人已经过世,的确有些不敬,请谅解。”
■立案过程很困难
搜集了网友们的帖子之后,张雁峰让王菲到公证处把这些帖子做了公证。还没等公证结果出来,张雁峰就到法院申请立案。可他没料到,立案成了一个坎。
“立案很麻烦,去了好几趟,有的法官认为这不侵权,说这样的言论网上多了去了,有的还说,你们怎么知道这事就是某个人发布的?还有的法官说我们的公证资料不完全,有的是英文的还得找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。折腾了好几次,最后一次,是一个年轻的立案法官接待的我们,他可能对网络比较了解,二话没说,一看就给立上了。”张雁峰说。
■原告律师对判决结果很乐观
“若不是发生在网上,这案肯定我能赢。”张雁峰自称有很多的侵权官司实战经验。记者看到他把网友的涉及到“人身攻击”的言论都汇总成表格,并予以分类。
“之前我并不知道这件事,因为我并不上天涯之类的论坛,看了他给我的这些资料,我的第一感觉就是,说得太过了!”张雁峰说。王菲向他讲述了一个和网上流传的故事不尽相同的版本。
“比如网上说姜岩包养王菲五年,对此,王菲有他父亲给他的存折和汇款单为证,证明他并不是靠姜岩养活,他是靠父母养活的。另外,有网友提出在姜岩死后尚未入土为安的时候王菲就带着“第三者”到上海玩去了,还把照片发到网上。王菲让我看照片,说‘你看这是我吗?根本不是我。’我细看了一下根本不是他。”
“网上流传的说法是:王菲承认他全家都见过东方,且东方还住在她父母家,她父母还叫东方是可爱的小天使。这是诽谤,因为王菲的父母告诉我,东方只去他家吃过一次饭而已;‘王菲正与死者亲人争夺死者遗产’,这也是诽谤;称王菲为‘贱男’这就属于侮辱的范畴了,事实上比这还过的还有不少呢!”张雁峰翻着整理的非常清晰的《主要证据一览表》向记者说。
基于这些资料,张雁峰认为网上流传的大部分信息是不属实的,足以构成诽谤。而激愤中的网友对王菲的评价,所用的贬义词也被张雁峰认为是“侮辱”。
人肉搜索坏人不能称为“网络暴力”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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